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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了,簽了,我簽了「放棄急救」及「器捐」兩份文件,
十年前就曾想過簽這些東東,
其中簽放棄急救同意書(DNR)是我比較不會猶疑的,歹活著沒效啦,
但是一直在忙,一直在忙,終於,在人生過了一半後,身體也還算健康的情況下,
我沒什麼懸念地簽了,
IC卡已註記完成,又過了一個月,我愈想愈開心,愈想愈開心,就是想Po在某個地方。
文件不完美的地方是缺見證人,我沒有結緍(找不到老婆),也不想和父母兄弟姊妹或辦公室的同事說這件事。
可預見,可能會發生:
一、我一直終老到病,醫院救護單位可以很快地讓我走了。(我沒有很想活)
二、我可能發生腦部意外,我家人可以很放心地把我的器官給捐了。(我這輩子好像沒幫過什麼人)
(以上文章內容會一直修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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